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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歲女童走失 暖心員警助母女重逢

  • 發布日期:109-12-13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樹林分局山佳派出所警員陳昱豪、警員林沅圻執行巡邏勤務於今(12)日11時55分許接獲一名媽媽報案表示女兒在公園走失了,警方立即趕赴現場。
經現場了解,一名年約4歲女童與家人一同到公園遊玩,過程卻不慎走失,離開了母親的視線,母親焦急的不知如何是好,趕緊求助警方。警方靈機一動隨即把這位焦急的媽媽帶往里長辦公處,欲請里長幫忙廣播,沒想到一到里長服務處,里長就表示10分鐘前剛好有里民把一位小女孩送來,不知是否為該名走失女童,女童隨即淚眼汪汪的跑出來哭喊著媽媽,母女便相擁而泣,在場人都非常感動,女童母親一直向警方表達感謝,還好員警的幫忙,幸沒發生憾事,女童母親表示對於兒童安全將會更加注意,也十分感謝員警的辛勞。
樹林警分局表示,根據內政部兒童局與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的資料顯示,2歲以上至未滿4歲的孩子是最容易走失的年齡,「與家人走散」、「被外物吸引」是兒童最容易走失的原因,家長帶孩童出遊萬不可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平日裡即應教導兒童如不慎走失時應留在原地、不可隨陌生人離開,以防止不肖宵小順手牽孩,造成難以挽回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