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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幫小孩買巧克力 離家不到30公尺遭警逮

  • 發布日期:107-12-19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員警於昨(18)日晚間23時執行巡邏勤務時,在中山路三段與佳園路一段路口見一機車騎士騎車時明顯不穩,將其攔停後發現丁姓騎士(男、41歲)全身酒氣,經實施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33mg/L,顯已超標,旋即帶返所偵辦。
    丁嫌供稱於今日晚間在家中飲用約半杯高粱酒,因小孩明天上學需要用到巧克力,竟知道已經飲酒不能駕駛動力機械車輛,還堅持騎機車出門,就在出門不到30公尺處就遭警方攔查;丁嫌在警方實施酒測前也向員警訴說原由,希望員警可以網開一面,但酒駕就是不對,警方必須嚴正執法,才能遏止酒駕歪風,丁嫌最後表示經過這次教訓後,深知酒後駕車是非常不當的行為,十分後悔;警方訊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樹林警分局也特別呼籲,「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民眾千萬別為了貪圖一時的方便,後果往往令人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