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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汽車、重機側撞幸僅輕傷

  • 發布日期:106-12-11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樹林警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於昨(10)日下午2點30分左右受理轄內中正路、三多路口一起自小客車與重型機車側撞之交通事故,員警接獲報案後立即到場處理。經了解,事發經過為林姓男子(47年次)駕駛一自小客,沿中正路往板橋方向直行,行經路口時,與一台同向於中正路往板橋方向的重型機車(許男,78年次)發生側撞。造成許姓騎士及乘客身體多處擦傷,經送醫後均無大礙。
經警方了解,案發當時重型機車疑似欲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許姓騎士疑似車速略快,與直行之自小客車發生側撞。碰撞力道猛烈,造成機車騎士及乘客均有輕微受傷,所幸送醫後均無大礙。經警方對雙方駕駛施予酒精濃度檢測,均無酒精濃度反應,後續雙方肇事責任仍有待釐清。
樹林警分局特別提醒民眾,行車時變換車道應打方向燈,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遇有紅燈或「停」之標誌或標線,應確實停車再開,並遵守相關路權規定,以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