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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兩年前Google街景助警破案

  • 發布日期:106-09-15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樹林警分局於本月13日接獲被害人林姓女子(41歲)報案,稱其裝有工作公款新台幣1萬8千元的皮包遺失在樹林區南樹林火車站,警方隨即陪同林姓女子調閱監視器,發現林姓女子於12日22時許下車後獨自步行返家途中,不慎將皮包掉落在火車站外的人行道,此時楊姓犯嫌(33歲)騎乘前方掛有竹藍的淑女腳踏車一個箭步向前將皮包放入菜藍後離開現場,警方雖然掌握犯嫌沿路行蹤,但楊嫌最後鑽入小巷子中,在被害人萬念俱灰時,警方隨手打開Google街景圖(2015年08月攝影)原本是想看小巷子內是否有民宅裝設監視器,沒想到兩年前的Google街景圖居然有犯嫌的淑女腳踏車,警方馬上前往現場,正好撞見楊姓犯嫌騎乘腳踏車返家,警方向楊嫌表明身分即來意後,雖然楊嫌表示懊悔並馬上將其於12日侵占之皮包交付被害人,但全案依然依侵占遺失物罪將楊嫌函送法辦。
山佳派出所所長張記郎表示:發現他人遺失物品應該要將心比心,不應該占為己有,此不道德又涉有刑責。林姓被害人亦感謝警察的幫忙,否則真的就要賠償公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