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三多派出所警員林欣儀於114年1月17日13時許接獲轄內圳生里長李珈琳轉知其居住樹林區三俊街有位里民生活困苦,林員遂立即前往查看。
經查該民與重病老母親及2名智能障礙孩子同住,且該民患有多種慢性疾病(咽喉癌、糖尿病、中風且部分手指切除),需定期回診救治,致其生活無法自理及就業,無其他依靠,生活陷入困境,林員於114年1月20日通報樹林區公所社會人文課,並協助申辦「急難紓困實施方案」及轄內公益團體愛心基金會,協助該民獲新臺幣5,000元急難救助金,願其暫渡難關。
林員積極關心社會弱勢,於114年加強重要節日期間協助申請急難紓困實施方案急難救助,使民眾得以暫渡難關,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為同仁表率。
發布日期:114-02-10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