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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0320號函公告,民眾李○民於111年6月30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巷1號拾得皮夾1個內有多張證件。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1-06-30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0320號函公告,民眾李○民於111年6月30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2巷1號拾得皮夾1個內有多張證件。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