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6964號函公告,民眾吳○儒於111年5月16日在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上拾得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6964號函公告,民眾吳○儒於111年5月16日在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上拾得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6964號函公告,民眾吳○儒於111年5月16日在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上拾得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6964號函公告,民眾吳○儒於111年5月16日在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上拾得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