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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3366號函公告,民眾周○裕於111年4月20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樹林火車站前拾得小米手錶1個

  • 發布日期:111-04-29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3366號函公告,民眾周○裕於111年4月20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樹林火車站前拾得小米手錶1個。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