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0744號函公告,民眾劉○良於111年4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大同郵局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0744號函公告,民眾劉○良於111年4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大同郵局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0744號函公告,民眾劉○良於111年4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大同郵局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80744號函公告,民眾劉○良於111年4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大同郵局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