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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61837號函公告,民眾羅○清於110年04月02日在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663號前拾得手機及信用卡,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0-04-13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61837號函公告,民眾羅○清於110年04月02日在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663號前拾得手機及信用卡,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