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18321號函公告,民眾陳○春於109年6月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武林國小公車站旁拾獲手機1支
 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18321號函公告,民眾陳○春於109年6月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武林國小公車站旁拾獲手機1支,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18321號函公告,民眾陳○春於109年6月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武林國小公車站旁拾獲手機1支
 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18321號函公告,民眾陳○春於109年6月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武林國小公車站旁拾獲手機1支,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