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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44360495號公告,民眾於114年5月2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水源公園(紅土網球場B側廁所)拾得服飾鞋靴1雙,行李箱/背包/隨身包1個,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4-06-04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