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新北警樹刑字第1144348127號公告,民眾於114年2月27日在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241巷3弄馬路上拾得手機1部,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4-03-12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