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61027號函公告,民眾林○龍於113年12月22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八德地下島機車道往中華路方向拾得手機1支,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3-12-24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