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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113年11月應受尿液採驗人宋0玲(身分證統一編號:H22237****)採驗尿液通知書。

  • 發布日期:113-11-04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20日。
二、上開採驗尿液通知書由本分局偵查隊保管,應受尿液採驗人得於上班時間內,逕至該隊領取。
三、聯絡方式:
(一)承辦人:巡官曾信智。
(二)機關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保安街1段283號。
(三)聯絡電話:(02)268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