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示送達113年9月應受尿液採驗人李O楨(身分證統一編號:F22511****)採驗尿液通知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 公告事項: 
 聯絡電話:(02)26820012。  | 
          
              
              主旨:公示送達113年9月應受尿液採驗人李O楨(身分證統一編號:F22511****)採驗尿液通知書。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5條。 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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