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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33563號函公告,民眾林○一於113年6月13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與東榮街口拾得藍芽耳機1個,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發布日期:
113-06-19
發布單位:
樹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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