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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20739號函公告,民眾何○權於113年3月13日在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地下道內拾得車用充電器1個,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發布日期:
113-03-19
發布單位:
樹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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