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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16428號函公告,民眾蕭○群於113年2月9日在新北市新莊區萬安街計程車上拾得後背包1個及IPHONE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3-02-26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