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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34312603號函公告,民眾張○辰於113年1月16日在新北市板橋區滿平二街與溪崑二街口拾得OPPO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3-01-23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