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8583號函公告,民眾姚○諺於112年12月23日在臺北市萬華區拾得耳機1組,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8583號函公告,民眾姚○諺於112年12月23日在臺北市萬華區拾得耳機1組,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8583號函公告,民眾姚○諺於112年12月23日在臺北市萬華區拾得耳機1組,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68583號函公告,民眾姚○諺於112年12月23日在臺北市萬華區拾得耳機1組,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