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8985號函公告,民眾王○淇於112年10月18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山附近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8985號函公告,民眾王○淇於112年10月18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山附近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8985號函公告,民眾王○淇於112年10月18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山附近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8985號函公告,民眾王○淇於112年10月18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大同山附近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