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8970號函公告,民眾李○雄於112年10月15日在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上拾得三星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8970號函公告,民眾李○雄於112年10月15日在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上拾得三星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8970號函公告,民眾李○雄於112年10月15日在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上拾得三星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24358970號函公告,民眾李○雄於112年10月15日在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上拾得三星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