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警樹刑字第1124337052號函公告,民眾張○南於112年5月14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1段103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北警樹刑字第1124337052號函公告,民眾張○南於112年5月14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1段103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北警樹刑字第1124337052號函公告,民眾張○南於112年5月14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1段103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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