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1345號函公告,民眾陳○梅於111年7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25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1345號函公告,民眾陳○梅於111年7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25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1345號函公告,民眾陳○梅於111年7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25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91345號函公告,民眾陳○梅於111年7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25號前拾得新台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