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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409991號函公告,民眾鄭○琴於111年12月5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三德街20之5號前拾得安全帽1個及雨衣1件,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1-12-07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409991號函公告,民眾鄭○琴於111年12月5日在新北市樹林區三德街20之5號前拾得安全帽1個及雨衣1件,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