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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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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障女單車趴趴走 樹林警熱心助返家

  • 發布日期:104-01-21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新北市樹林分局山佳派出所警員曾品豪、古駿伯於104年1月20日12時許巡邏時,經過樹林區環河路,遭路人攔下表示身旁有位年約30歲女子,自稱騎乘腳踏車至捷運站後,不知道如何回家,希望警方能協助其返家。

    經查該唐姓女子身上無攜帶任何證件,所幸能說出自己姓名,並表示於昨日下午騎乘腳踏車出門後,便將腳踏車停放於捷運站,至於詳細地點何處,仍無法交代清楚,警方詢問是否停放在火車站,但該女子仍堅持稱是停放於捷運站且稱無搭乘捷運或其他交通工具,然樹林區轄內僅有火車站而無任何捷運站。警方見該女言語舉止顯異於常人,警方運用警政資訊系統查詢,得知唐姓女子居住於中和區南勢角一帶,並見其衣著單薄且身無分文,顯出門多時,立即提供熱食,並通知家屬前來帶回返家,家屬表示昨天就沒看到唐女行蹤,以為只是在住處附近遊走,並不知道她會走那麼遠的地方。

   樹林警方呼籲民眾家人如有類似情形,應多加關心其生活起居,並可佩帶愛心手鍊或利用新北市警局的ipolice行動保母定位功能,以便即時協尋。

 

 

樹林分局 秘書室 許鈺晟

電話 (02) 26860499

警用734-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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