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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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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過頭!玩大冒險牽手親2下 警調電眼速逮人

  • 發布日期:109-07-14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新北市樹林一名22歲男子深夜和朋友玩大冒險,結果玩輸在朋友起鬨下,隨機搭訕陌生女子牽手散步,他見對方沒拒絕牽手,沒想到趁她不注意,一連兩度強行親嘴舌吻,嚇得對方立刻報警逮人。
轄區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追查,迅速找到男子,將他帶回警局偵訊,男子供稱是欣賞這名女子,認為她頗有姿色才會臨時起意,被依性騷擾罪嫌判拘役40天。
樹林警分局提醒,像這樣以為只是好玩,如果更過火恐怕涉及強制猥褻重罪,性騷罪是2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10萬以下罰金;但如果是強制猥褻罪,最重判5年徒刑,且周邊起鬨教唆的友人也涉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