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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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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場遭持槍強盜 警12小時迅速破案

  • 發布日期:109-01-20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樹林警分局於本(1)月17日下午2點多接獲民眾報案,稱自己遭人持槍強盜財物,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派遣線上警力及偵查隊同仁趕赴現場;案發現場為一處資源回收場的辦公室,被害人則是負責收銀的員工,警方立即封鎖現場採證,並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警方緝而不捨追查下,在隔日凌晨2點多於桃園市平鎮區緝獲涉案嫌犯。全案依強盜、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移送偵辦。
    經警方了解,該名范姓嫌犯(男、64年次)現與陳姓友人一同租屋在桃園市中壢區,平日以打零工維生,犯嫌先前曾短暫在樹林區租屋,並曾在該資源回收場變賣過物品,因而才鎖定該處行搶;犯嫌因打零工收入不穩定,年節將近因缺錢花用,竟心起歹念,開著向陳姓友人借來的車子,到曾經拿東西變賣過的資源回收廠持槍行搶,被害商家共損失新臺幣45000元。
    樹林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在案發後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第一時間掌握嫌犯往桃園方向逃逸,並同時掌握嫌犯身分,迅速在12小時內在桃園市平鎮區將范嫌逮捕歸案,訊後全案依強盜、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