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毒蟲自願脫褲受檢 眼尖警查獲手中藏毒並查獲子彈

  • 發布日期:107-11-29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樹林警分局員警於昨(27)日下午5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部轎車形跡可疑遂攔下盤查,該車副駕駛座乘客在接受警方盤查時,將三包毒品藏在手中,當場遭警方發現,旋即上銬逮捕,警方在搜索該車時,赫然發現副駕駛座前方置物箱中藏有制式子彈7顆,改造子彈8顆,將駕駛及乘客帶回派出所偵訊。
    昨(5)日樹林警分局樹林派出所員警於轄內巡邏時,在中正路與俊保街口見一部轎車形跡可疑便攔下盤查,在盤查王姓駕駛(男、35歲)及林姓乘客(男、66年次)時,林嫌顯得神情緊張,對於警方詢問時支吾其詞,並且異常的自願解開褲頭,要脫下褲子讓警方檢查,但此舉動更讓警方覺得此地無銀三百兩,果然林嫌早以將毒品藏在自己手中,脫褲舉動是在轉移警方注意力,但警方也不是省油的燈,馬上就發現林嫌手中毒品,立即將他壓制在地,林嫌亦坦承持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總重54.78公克,經搜索車上後發現在副駕駛座置物箱中藏有制式子彈7顆,改造子彈8顆,林嫌立即被警方上銬逮捕;林嫌供稱當日請朋友王男開車從五股區的堤防載他到樹林區,並與販賣毒品的賣主約在車內完成交易,子彈則是向網路聊天室的一位朋友購買,因怕毒品交易時遭賣家黑吃黑,故購買子彈做為威嚇用途,但警方認為林嫌對於購買毒品及子彈來源閃爍其詞,警方將持續追查其上源;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樹林警分局也特別呼籲,「吸毒一時、害人一世」,民眾千萬別為了一時的好奇而嘗試,後果往往令人後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