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 推到:facebook

不滿女友被搭訕起衝突 警迅速到場制止送辦

  • 發布日期:107-10-15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樹林警分局於昨(14)日晚間21時30分接獲民眾報案,在樹林區商場內有民眾打架情事,立即派遣線上警力到場瞭解狀況,員警到場後發現在門口有兩名男子正在推擠,立即上前將兩位拉開帶回派出所,並調閱相關監視器後釐情案情。
    經警方了解,當晚李男(24歲)帶女友朱女(21歲)到樹林區商場內看電影,正當李男在售票櫃檯購買電影票時,胡男(28歲)見朱女年輕貌美,就上前攀談並向朱女索求連絡方式,朱女見胡男如此舉動,先是覺得尷尬,並馬上對胡男表示男友正在旁邊購票,但胡男仍不為所動繼續搭訕朱女,李男見胡男正在搭訕自己女友,立即上前阻止,不料卻引發口角衝突,雙方在商場內扭打成一團,其中李男還通知友人簡男(24歲)到場助陣,簡男並持內含鋼珠的瓦斯槍向胡男射擊,造成胡男身體多處挫傷,也造成商場內電子看板損壞;警方到場後立即將李、胡男及朱女帶回派出所偵訊,因簡男當時已離開現場,經警方通知後簡男於今(15)日凌晨也到案說明,警方也沒收該把瓦斯槍;胡男供稱想要多練習與異性交談可以有助於本身溝通上的能力才會對朱女搭訕,因為李男出言不遜才會出手攻擊;因李、胡男均不提出傷害告訴,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李、胡二嫌函送偵辦,並將簡嫌依恐嚇危安及毀損罪函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樹林警分局特別呼籲,暴力並不能解決問題,民眾應循由理性溝通、平和處理的方式解決,一時的衝動或是不理性的舉動都有可能會因而誤觸法網,後果往往令人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