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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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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一時好玩持刀破壞公物 警迅速到場帶回偵辦

  • 發布日期:107-01-22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樹林警分局彭厝派出所於昨(21)日下午4點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樹林區太平路大同公園內有民眾無故持刀揮舞,造成大眾恐慌,警方立即派遣警力前往現場了解情況,到場後只發現三位青少年在場,經聯繫報案人到場指證並提供三位青少年持西瓜刀之影像,三位青少年才坦承持西瓜刀砍劈公園涼亭柱子及椅子,並在一旁草叢中尋獲做案時的西瓜刀,經警方帶回派出所詢問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毀損罪函送少年法院偵辦。
    經查洪姓少年(91年次)在詢問時供稱西瓜刀是朋友寄放在他那邊,昨(21)日下午洪姓少年持西瓜刀與柯姓少年(92年次)一同至大同公園聊天,期間遇到李姓少年(93年次)也加入其中,三人在公園內因一時無聊好玩,就輪流拿西瓜刀揮舞、嬉戲並砍劈公園內涼亭柱子及椅子,造成公園內公物毀損,經民眾報案後,警方立即趕赴現場,三位青少年見警察出現立即將西瓜刀丟至一旁草叢欲掩蓋事證,不料警方聯繫報案人後,報案人提供三位青少年在公園內砍劈柱子及椅子的照片後,三位青少年才坦承不諱,全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毀損罪函送少年法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