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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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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糾紛竟禍及家人 樹林警逮獲恐怖情人

  • 發布日期:106-11-26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樹林警分局彭厝及山佳派出所日前接獲多起報案,多名被害人住家及工廠門口遭人潑漆、使用車輛遭刺破輪胎、甚至機車後輪被人鎖上大鎖、鑰匙孔遭灌入三秒膠,導致無法使用,經偵查隊擴大偵辦後發現,起因為呂姓嫌犯(57年次)與被害人湯女(66年次)之間的感情糾紛,因湯女與呂嫌分手,呂嫌心生不滿,竟唆使陳嫌(76年次)、蔡嫌針對湯女之兄弟、大嫂、舅舅住家及工廠進行潑漆等不法情事,本分局偵查隊經多日蒐證後於(17)日晚間持新北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板橋及三重區查獲呂嫌(57年次)及陳嫌(76年次)涉及多起恐嚇、毀損、強制、個人資料保護法、違反家暴令等罪嫌,訊後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經查呂嫌與湯女交往多年,今年初湯女因呂嫌時常惡言相向、甚至拳打腳踢,決定與呂嫌分手,並切斷所有與其聯絡管道,呂嫌因此心生不滿,雇用徵信社調查湯女資訊,並一併調查湯女哥哥、大嫂、弟弟、舅舅的個資,於106年8月至10月間,以新台幣2萬至8萬不等金額為代價,唆使陳、蔡兩嫌至上述人等的住家及工廠門口進行潑漆,刺破車輪等毀損行為,及將湯女弟弟使用機車後輪鎖上大鎖、鑰匙孔灌入三秒膠使其無法使用,並傳簡訊給湯女大嫂威脅持有湯女的私密照片,恐嚇要將其曝光等不法行徑,
    本案經樹林警分局偵查隊蒐證後,持搜索票將呂、陳兩位犯嫌一併逮獲,呂嫌到案後供稱,因湯女突然提分手,心生不甘,竟花費近新台幣三百萬元為此報復手段,如此做法也令警方十分訝然,訊後依恐嚇危險安全罪、毀損罪、強制罪、違反家暴令、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移送偵辦,蔡嫌則因通知未到,待通知到案後函送偵辦;呂嫌更於(20)日凌晨遭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還給湯女及其家人一個安寧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