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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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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機店面當掩護 警網路巡查破獲色情交易

  • 發布日期:105-04-08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新北訊】樹林分局於昨(7)日透過網路巡查,發現一網站刊有情色廣告,警方隨即展開追查,經了解該處係一位三福街上之無照地下按摩院。 
    員警初步探查現場後發現,該店店面係以擺放夾娃娃機做為掩飾,後半部隔間,由後門出入,裡內有三個房間,分別為A女(67年次)、B女(57年次)、C女(81年次)三名越南籍女子做為按摩處所,因其處所隱密,研判有從事色情交易情形,遂由員警喬裝客人進入該店,並藉機拖延時間至B女與另一男客完成性交易後,隨即呼叫其他埋伏於外之警力進入,當場逮獲B女從事色情交易。 
    B女供稱,該店係由A女主持並負責租屋,刊登廣告及接聽電話,兩人坦承每次接客從事半套性服務收費新台幣1500元,其中須交付500元給負責人,個人實收1000元。A女也坦承經營色情行業,後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B女與男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 
    近來網路活動發達,為預防透過網路從事犯罪等不法行為,本分局積極進行網路資訊蒐集及分析,本次查獲色情營業,乃靠同仁巡查時發現負責人A女所刊登之色情廣告,並經數次的地形探查及調查,順利將色情業者一舉逮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