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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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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性虐致死遭判刑 出獄又歐弟亮槍遭警逮

  • 發布日期:114-12-10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樹林警分局日前處理一起親兄弟糾紛案件,經調查後掌握犯嫌疑似持有槍枝,警方立即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迅速執行查緝,於12月8日查扣兩把辣椒槍及相關證物。

樹林區宋姓兄弟因故發生口角,宋氏弟弟指稱;宋嫌(49歲、兄)於11月24日19時許,在樹林老家有持疑似槍枝作勢恐嚇,雙方進而爆發肢體衝突。宋男(43歲、弟)於11月26日前往山佳派出所報案,並指稱其兄持有槍枝。警方除依傷害、恐嚇及家暴等相關程序完成雙方說詞受理外,並根據宋男(弟)供述,進行訪查蒐證、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

樹林警方進一步溯源,於12月6日再次通知宋姓弟弟完成比對指證筆錄確認宋嫌(兄)曾持疑似槍枝揮舞(無擊發情形)隨後將其藏放車內。警方根據事證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獲准。

樹林警方12月8日晚間持搜索票前往宋嫌所駕自小客車及住處執行搜索,在車內查扣2把辣椒槍及手機1支等相關證物。警方目前已將宋嫌依傷害、恐嚇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偵辦,另所查扣火藥式辣椒槍2把,待鑑識中心鑑驗結果再行移送。

樹林警分局強調,對於任何不法行為一定會蒐集相關事證並依法執行查緝,確保市民生活安全,不允許不法之徒消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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