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彭厝派出所警員張文科、張慶珩等員於115年3月11日16時至18時擔服巡邏勤務期間,於17時5分許巡經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與太平路口時,發現有位民眾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駛搖晃且精神委靡,顯有異常,遂上前實施攔查。於盤查過程中,該嫌坦承近日曾施用毒品,遂依規定實施檢測程序,檢測結果呈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陽性反應,當場依法製單舉發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毒駕)嫌移送法辦。
本案張文科、張慶珩等員細心觀察、依法查處,成功查獲毒駕案件,有效防止危險駕駛危害公共安全,展現維護交通安全之決心,殊值肯定。
發布日期:115-04-10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