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山佳派出所於113年12月18日21時51分許,接獲轄內民眾報稱其所有之白鐵垃圾桶蓋1個,於同(18)日18時35分許,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住家遭竊,損失價值約新臺幣3,000元。
案經本分局山佳派出所組成專案小組,並由警員黃翎榛積極調閱監視器,鎖定及確認犯嫌身分,而後交由該所副所長黃俊仁、警員王彥友於翌(19)日23時35分許,在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查獲犯嫌到案,該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函請偵辦,確實淨化轄區治安,也讓轄內民眾安心。
副所長黃俊仁、警員黃翎榛、王彥友等3員工作認真,接獲轄內發生竊案隨即擴大調閱監視器,仔細找出可疑之犯罪蛛絲馬跡,進而破獲竊盜案,其為民服務之工作精神,有助提升警察形象,足堪員警表率。
發布日期:114-01-10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