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分隊分隊長莊子彥、警員陳威宏擔服113年7月26日23時至1時執行取締超速勤務,於23時50分許,在新北市樹林區大漢溪堤外便道見有對情侶騎乘普重機車,突停於路旁空地,經莊、陳等2員上前關心,發現係該機車沒油,故無法發動,遂主動協助解決。
經瞭解該對情侶居住於鶯歌區,於返家途中因不慎騎錯路,始發現該路段並無加油站,幸莊、陳等2員在旁執勤,並協助民眾至加油站購油,最終順利返家,該對情侶對於警方熱心為民服務行為,感到非常溫馨,頻頻向警方致謝。
樹林警戮力從公,工作認真盡責,熱心為民服務,深獲民眾讚許。
發布日期:113-12-27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