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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樹林派出所警員石晧廷,於113年2月6日13時許,獲報得知轄內樹林區水源街有位老翁生活困苦,故立即前往查看。
經查該老翁因身體虛弱且行動不便(須拄枴杖),生活陷入困境,急需救助,故石員立即通報樹林區公所社會人文課,並協助申辦「急難紓困實施方案」及轄內公益團體愛心基金會,協助該老翁獲得新臺幣2,000元急難救助金及生活物資,願使其暫渡難關。
樹林警積極關心社會弱勢,並協助申請急難紓困實施方案急難救助,使民眾得以暫渡難關,深獲民眾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