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山佳派出所警員施福春、藍珦瑀等2員於113年2月1日8時至10時擔服巡邏勤務,於8時許接獲民眾報稱有位民眾疑似無力,倒臥在樹林區佳園路1段路邊,需警方協助,經到場了解後,該民係居無定所之遊民,因長久未正常飲食致營養不良,尋找垃圾桶內有無他人丟棄之便當來食用,警方見狀立即於鄰近超商自掏腰包,購買飯糰予該民食用,並協助通報119救護人員,將該民送往樹林仁愛醫院就醫,事後該民向警方表示,若無熱心樹林警協助,恐將無力自救,真心感謝警方協助。
樹林警熱心助人,及時行善之精神,足堪員警表率,並深獲民眾肯定。
發布日期:113-12-27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