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三多派出所警員林欣儀,於113年2月3日15時20分許,接獲轄內里長轉知樹林區三龍街有位殘障男子生活困苦,林員立即前往查看。
經查該男子與其妻子皆為殘障,照護患有癲癇之女兒,高男殘障不良於行,一家三口皆需定期回診就醫,高男因殘障無法正常工作,僅能倚靠拾得回收維生,生活陷入困境,無餘支出,急需救助,故林員於113年2月5日13時許立即通報樹林區公所社會人文課,並協助申辦「急難紓困實施方案」及轄內公益團體愛心基金會,協助該名殘障男子獲得新臺幣5,000元急難救助金,願使其暫渡難關。
樹林警積極關心社會弱勢,並協助申請急難紓困實施方案急難救助,使民眾得以暫渡難關,深獲民眾讚許。
發布日期:113-12-01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