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404103號函公告,民眾高○崧於111年10月4日在新北市新莊區計程車上拾得VIVO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404103號函公告,民眾高○崧於111年10月4日在新北市新莊區計程車上拾得VIVO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404103號函公告,民眾高○崧於111年10月4日在新北市新莊區計程車上拾得VIVO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404103號函公告,民眾高○崧於111年10月4日在新北市新莊區計程車上拾得VIVO手機1台。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