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 推到:facebook

北警樹刑字第1114401900號函公告,民眾吳○豪於111年9月24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172號豆花攤拾得藍芽耳機1組,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發布日期:111-10-03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北警樹刑字第1114401900號函公告,民眾吳○豪於111年9月24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博愛街172號豆花攤拾得藍芽耳機1組,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