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71020號函公告
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71020號函公告,民眾何O芳於1107月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太順街與福順街口拾得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71020號函公告
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71020號函公告,民眾何O芳於1107月1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太順街與福順街口拾得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