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71044號函公告,民眾簡○羽於111年1月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復興路與文德街口拾得智慧型手機1支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71044號函公告,民眾簡○羽於111年1月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復興路與文德街口拾得智慧型手機1支,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71044號函公告,民眾簡○羽於111年1月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復興路與文德街口拾得智慧型手機1支
 新北警樹刑字第1114371044號函公告,民眾簡○羽於111年1月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復興路與文德街口拾得智慧型手機1支,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