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65427號函公告,民眾王○儒於110年05月0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國凱街八德街口拾得首飾1件,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65427號函公告,民眾王○儒於110年05月0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國凱街八德街口拾得首飾1件,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65427號函公告,民眾王○儒於110年05月0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國凱街八德街口拾得首飾1件,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65427號函公告,民眾王○儒於110年05月07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國凱街八德街口拾得首飾1件,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