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26821號函公告,民眾江○裕於109年8月25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與東豐街口拾獲現金若干元
 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26821號函公告,民眾江○裕於109年8月25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與東豐街口拾獲現金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26821號函公告,民眾江○裕於109年8月25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與東豐街口拾獲現金若干元
 新北警樹刑字第1094426821號函公告,民眾江○裕於109年8月25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與東豐街口拾獲現金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