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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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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分局執行「1107」專案勤務之周邊秩序及交通安全,實施彈性人、車管制。

樹林分局公告
  • 發布日期:108-11-06
  • 發布單位:樹林分局

主旨:公告本分局執行「1107」專案勤務之周邊秩序及交通安全,實施彈性人、車管制。

依據:特種勤務條例第12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27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交通安全管制時間及範圍如下:

(一)管制時間:108年11月7日上午7時起至同日上午12時止,視狀況提早或延後解除管制。

(二)管制路段、範圍(樹林區):北起千歲街61巷一線,東至樹新路一線(含),南沿中山路1段2巷一線(含),西迄復興路一線(含)以內區域。

二、為維護活動場所周邊治安及交通秩序,確保與會人士人身安全,執勤人員得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1條,警察對軍器、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高音喇叭、汽笛、煙霧罐、沖天炮、爆竹、蛋類、空拍機、無人機、宣傳車、擴音器等)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並對管制範圍及欲進入管制範圍之人員、物品、場所、交通、通訊及其他設備為必要之檢查、管制。

三、請配合管制措施並接受執勤人員之引(指)導,如因公務需要或其他必要理由需進入管制範圍時,請出示證件配合警方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