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86005號函公告,本分局員警廖○安於107年7月29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後站廣場拾獲皮夾1只,內有金融卡及現金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86005號函公告,本分局員警廖○安於107年7月29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後站廣場拾獲皮夾1只,內有金融卡及現金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
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86005號函公告,本分局員警廖○安於107年7月29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後站廣場拾獲皮夾1只,內有金融卡及現金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86005號函公告,本分局員警廖○安於107年7月29日在新北市樹林區後站廣場拾獲皮夾1只,內有金融卡及現金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