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樹刑字第1073485631號函公告,民眾莊○英於107年8月6日在新北市樹林區樹德街御鼎鮮涮涮鍋門口拾獲現金新臺幣若干元,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逾期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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